(一)毕业确认的办理(6月11日前)
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2021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明细表(私发资助联络员),通知贷款毕业生于2021年6月1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n,如不能正常登陆,请使用兼容性模式或尝试其他浏览器),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更新为新信息,同时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及本人联系方式。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家庭地址。信息更新完毕后,点击个人主页左侧下面栏目菜单,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可参阅毕业确认操作流程(附件1)。各学院要向学生转发宣传《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2)和《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3)。
学生处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通报各高校的毕业确认进度,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务必告知每位贷款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2021届贷款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特殊情况处理(6月11日之前)
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填写《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1日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1.延期还款(7月31日前)
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之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2.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市、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 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 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四)续贷
2021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15日—9月20日,详情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附件5)。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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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银行事务 | 铁岭技师学院 | 三年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