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执行。考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上述相关文件处理,后果由考生负责。
2.学院不收取报名测试费。
3.录取时,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终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2021年5月8日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误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5.2021年5月12日-13日,预录取的考生须登录高考报名网站,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6.我院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和确认提醒,请考生确保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畅。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试招生章程
2021年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试其它相关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