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校区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2号(可乘013、050、090、098、208、K09、B10、B17路公交车到和景站下车或乘024、030、035、090、208、B10、B20路到帝璟东方站下车)。
联系电话:0760-23320667,88222667
2、北校区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马新工业园横石路(马新中学斜对面,可乘205、302、303、305、326、513、80、k07、k20、k21到黄圃公交枢纽站,再转乘310路公交车到达校区)。
联系电话:0760-23503667,23503928
2021年7月
中山市技师学院2021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依据《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执行。
《关于印发《中山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财教〔2013〕20号)、《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中教体〔2015〕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报读我院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中的中山市户籍学生以及外省外市的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自治区学生、残疾学生均免除一、二年级和顶岗实习年的学费;
二、收费项目:
1、学费:新生开学后,学院统一提交免学费申请资料。符合免学费标准的学生免除一、二年级和顶岗实习年的学费;不符合免学费政策学生,收费标准为:高耗专业:中级工2150元/学期,高级工2200元/学期;一般专业:中级工1750元/学期,高级工1800元/学期。
2、住宿费:320元/学期(空调房)
3、教材资料费:由教材供应商直接收取,按实支付。
三、费用收缴方式
按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学费、住宿费为国家财政收入,必须及时、准确上缴国家财政。按《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273号)精神,学生注册后,填写银行代扣委托书,并办理中职卡。学费、住宿费通过银行中职卡扣缴方式缴纳。
2021年7月
中山市技师学院2021年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申报须知
根据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5〕16号)、《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5〕259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财教〔2013〕20号)、《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中教体〔2015〕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就读我院的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优惠政策,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免学费申报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农村(含县镇)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等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等复印件;
3、残疾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人证)等复印件;
4、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5、本市非农村户籍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
二、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等复印件;
2、残疾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人证)等复印件;
3、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简称680个困难县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等复印件。
三、说明
学院将在开学后组织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为更好地做好申报和审批工作,请各学生对照申报条件,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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