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从同年级同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
培养管理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我校负责,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培养对象完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后办理手续,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学生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现役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学费补偿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注意事项:定向培养士官报考与招生,通过高考填报志愿进行,不需参加任何名目的培训,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警惕社会上不法培训机构利用兵役机关名义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