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到时携带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新生档案(统一邮寄除外)、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户口迁移材料、相片等,届时会集中统一收取,请听候班主任通知。
各类材料要求如下:
1、新生档案:
根据有关省(市、区)招办规定,新生所属省份要求自带档案的,请在到校报到前,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省(市、区)招办指定部门领取本人档案并妥善保管,报到入学后按学院要求上交有关部门(一般是所在二级学院、校区)。如有关省(市、区)招办是要求统一将档案邮寄到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027-87194929)的,招生办公室收到档案后将分批转给相关二级学院、校区,届时,各二级学院会及时将收到的档案信息告知学生本人。如有疑问,学生可到各相关二级学院咨询。
2、党、团组织关系材料:
湖北省内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去处均为“中共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湖北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党员信息采集表由所在基层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党组织章。
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密封后加盖党组织章,按照调档函要求寄送或携带,报到时交到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
团员自带转出有效的团员档案材料及团员证,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团员证如遗失须在原地补办,未颁证者请出具乡镇以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未颁证证明。转入组织名称:湖北省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组织管理员:赵颖老师,联系方式:027-87193552。
3、户口迁移材料:
(1)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户籍所在地为武汉市内(含新城区)的学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所在地为武汉市以外地区的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院集体户落户。根据户籍管理部门规定,新生户口为一次性迁入,如新生入学时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只能等下一级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一个学期办理一次,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选择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只能在学籍异动或毕业时办理迁出手续,其在校期间也不能申请迁出。请认真了解相关户籍管理政策,慎重决定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可申请办理武汉市身份证,可享受武汉市相关政策,可申请办理个人出入境相关证件,其毕业时必须办理户口迁出,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符合政策的其他接收单位。未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在校期间,由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卓刀泉派出所按暂住人口实行登记管理,毕业时本人可凭毕业证、报到证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自行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3)申请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须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上交落户办理材料,具体办理要求及流程以学生工作部正式通知为准。报到现场,学生无须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4)新生所上交的户口迁移证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不能有涂改痕迹,如公安机关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手写无效。
◎所填姓名、出生年月与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完全一致。
◎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迁出地址要填写详细,农村具体到乡、村,城镇具体到门牌号,迁往地址可直接写我院全称(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用铅笔在迁移证右上角注明本人班级、学号、身高三项信息。
◎户口迁移证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上交,二者缺一不可。咨询电话:027-87193332。
4、相片:
近期一寸登记照(蓝底)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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