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湖北省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持《户口迁移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联到学校办理新生户口迁入手续;湖北省内新生持《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招生落户)》(附件3)及《录取通知书》报到联,到学校办理新生户口迁入手续。
(2)各学院辅导员负责收取新生《户口迁移证》或《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招生落户)》、录取通知书报到联、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户口迁移证空白处)、20KB内电子登记照(JPG格式,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前一并交至保卫处集中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专科阶段户口已迁入我校或武汉市内其他学校的学生,须上交《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招生落户)》、《学生集体常住户口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报到联。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和学籍档案保持一致。
(4)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左上方空白处写清楚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学生本人身高及专业。
(5)户口迁移证上“学历栏”必须填写“专科”。
(6)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110号或武昌工学院均可。
(7)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不为其办理有关户籍证明。
答案来源于:2021级武昌工学院“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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