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外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二)省内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含户籍地址的页)和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省内生源学生需在提交户口迁移材料前,确认本人所提供《户口簿》首页上地址,是否与生源地派出所“户籍系统”中地址是否一致。如一致,请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地址栏”标注“地址一致”;如不一致,请联系生源地派出所更新《户口簿》,并按更新的《户口簿》提供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1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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