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 湖北省外:凭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具体党组织名称: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 湖北省内: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一律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转接,介绍信抬头: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具体党组织名称如下: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工商管理系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会计系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金融系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学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系学生支部委员会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文法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二)团组织关系:
团员信息及组织关系已经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员,2021 年9 月开学后可由团员本人或高中(专科学校)所在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转入所在团支部,例如: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团委——XX 系团总支——2021 级XX 专业X 班团支部。
由新生本人将已办理转出的“团员证”或者“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带到学校,入学后以团支部为单位集中办理。对于没有任何材料的团员身份不予认定(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已放入学籍档案的除外)。
(三)新生档案
如新生档案由新生本人入学时自带,须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中学盖章密封后,入学报到后交辅导员;如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中学邮寄给我校,邮寄地址为: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 号,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205;电话:027-81973723。
(四)户口迁移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对新生入户的有关要求,新生须配合学校办理以下入户手续:
1. 武汉市内、市郊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2. 外地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入学校也可不迁入学校。
3. 户口迁移办理要求:
省内新生户口迁移:到校后填报新生入户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各系。省外新生户口迁移:到校后填报新生入户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
证、电子相片(j g 格式,30k 以内证件照)交各系。
以上材料由各系汇总后统一交学生工作部办理新生入户。
新生迁移地址填报: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4. 新生入户申请表见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工动态栏。
5. 新生户口受理日期:截止到入学当年的9 月30 日,过期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交齐资料办理入户手续,以免证件丢失或过期,影响正常入户。
6. 户籍科咨询电话:027-81977032。
(五)助学贷款
办理手续见随通知书寄发的《国家资助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资助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27-81977082。
答案来源于:2021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升本新生报到须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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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文秘与档案 | 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三年 | -- |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 阳谷职业中专军星特警学校 | -- | -- |
2021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升本新生组织关系、个人档案、户口及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