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对新生入户的有关要求,新生须配合学校办理以下入户手续:
1. 武汉市内、市郊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2. 外地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入学校也可不迁入学校。
3. 户口迁移办理要求:
省内新生户口迁移:到校后填报新生入户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各系。省外新生户口迁移:到校后填报新生入户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
证、电子相片(j g 格式,30k 以内证件照)交各系。
以上材料由各系汇总后统一交学生工作部办理新生入户。
新生迁移地址填报: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4. 新生入户申请表见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工动态栏。
5. 新生户口受理日期:截止到入学当年的9 月30 日,过期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交齐资料办理入户手续,以免证件丢失或过期,影响正常入户。
6. 户籍科咨询电话:027-81977032。
答案来源于:2021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升本新生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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