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携带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校审核,同时提供上述二份材料复印件,并手写签名。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者方可注册获得学籍。
2.户口迁移证。(详见附件1《户口迁移须知》
3.党团组织介绍信:
(1)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广西区内的,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党组织关系,去向为具体就读的二级学院党组织名称(见录取通知书),如“中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广西区外的,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函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由新生所在地县(市)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党员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有关材料由新生本人在开学来校报到时交给就读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转入手续。
(3)团员带县(市)以上团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和有关材料。
4,高职高专档案:如专升本学生在高职高专的学生档案在专科学校,由相思湖学院招生部门统一向高职高专学校索取和邮寄;如专升本学生在高职高专的学生档案已经寄回学生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由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索取本人档案(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来校报到时将本人中学档案交所在二级学院。
5.一寸白底大头相14张(身份证规格的彩色相片)。
6.贷款受理证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须持贷款受理证明原件(自留复印件)
7.《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材料。
8.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报到时男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打印)。
注:①户口迁移证及党、团组织介绍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②已丢失身份证的新生,请务必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遗失证明。③如因电脑录入原因,造成录取通知书上考生姓名与考生实际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不得擅自涂改;须出具所在高职高专和派出所的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报我校招生办公室,核实无误后,方可注册。
2021级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