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学贷款
1、根据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我省新增助学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 8月24日前务必不要将学费及住宿费存入卡内,只把校园卡代垫费等费用+1元存入卡内。待开学报到后,办理完成助学贷款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后,贷款批准金额小于应缴学费标准的,再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学费差额。
2、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办妥生源地相关手续后,于8月30日-9月3日登录学生处官网(https://nstu.***.cn),在“通知公告”处查询新的贷款工作通知,按要求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或受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学生处资助中心老师及时录入数据,确认贷款资格。特殊情况,请向学生处资助中心老师说明。
(二)缓缴学费
1、申请缓缴学费的同学,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需注明申请缓缴学费的期限,学校规定缓缴学费期限长至当年的12月25日,逾期不缴学费视同欠费处理),同时提供学生家长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有效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批后交大学财务处。缓缴学费申请表可在学生处官网下载。
2、申请缓缴只限于学费,住宿费、校园卡代垫费等费用不属于缓缴之列。
3、申请缓缴学费的同学,在开学报到后须将要缴交的住宿费、校园卡代垫费等费用合计+1元,存入学校为其开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内,缴交方式开学后会另行通知。
(三)退宿
申请退宿的同学必须在开学报到后两周内办理完毕。申请退宿的同学需在学生处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开学后如果退宿办理方式有变动,请以后勤处的通知为准)
(四)收费票据
学宿费财政票据由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票据并通过手机和校内邮箱发给学生本人,学生也可登录智慧广外-校园支付-交费情况自行下载电子发票,请学生注意查收和保管好自己的收费票据。
(五)欠费处理
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及时办理助学贷款或缓交学费手续的,以及未在缓交期限内缴清欠费的同学将按广外校[2017]4号文件规定处理。
1、不予注册和选课;
2、取消各种评优评奖资格;
3、毕业年级的学生,学位授予问题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六)温馨提示
1、为方便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生活费的存取使用、校园卡与银行卡的关联及学生奖、助等款项的发放,校门口中国银行广州黄石东路支行已统一为每位新生开立了中国银行借记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寄出。请学生收到中国银行借记卡后妥善保管,有开卡失败的学生,或不慎丢失借记卡的学生,请及时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补办,在开学后携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处(北校区行政楼312室,南校区校办公楼227室)登记新卡号。学校会在开学后再次补扣此类学生的学费。使用前请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借记卡到当地中国银行柜台激活借记卡和修改密码后方可存取款或汇款,同时建议学生本人到中国银行柜台开通中国银行借记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方便以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纳学宿费等业务。
2、根据粤人社发[2011]180号文件规定:将在我省就读的大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3元。
(七)联系方式
关于学生医疗保险的事宜,请联系门诊部:
门诊部联系电话:020-86253914 门诊部联系人:李老师
关于学生助学贷款、缓缴学费等相关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620702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官老师、谢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点:南校区校办公楼116室、北校区学生服务大厅
关于学生学宿费用等相关的事宜,请联系财务处
财务处联系电话:020-36207034 财务处联系人:钟老师
财务处联系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行政办公楼北楼312室
关于银行卡的相关事宜,请联系中国银行广州黄石东路支行
银行联系电话:020-86319265;020-36209612 银行联系人:顾小姐、伍先生
银行联系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4号中国银行广州黄石东路支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务处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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