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因特殊情况申请延迟者,需经保卫处批准),必须将《户口迁移证》交给保卫处,如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权利。
2.选择户口不迁来学校的学生,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在校期间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广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出入境证件及签注。
3.选择户口迁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除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外,中途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件精神,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在毕业时领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或拟就业地。
4.迁来学校的学生户口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学生若有需要,可凭有效证件到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借用或者复印。
5.学校保卫处咨询电话:020-36207167(北校区)、020-39328020(南校区);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10,寒暑假工作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
6. 为便于同学们了解更多关于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新资讯,请扫描官方微信二维码关注广外保卫部(处)、武装部官方微信。
各位同学,为了提供更安全、便捷、方便的缴费方法,我校对新生实行委托银行批量划扣实现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统一按1700元/生·学年预存,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收费标准划扣。
学生按363元/生?学年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学校委托中国银行单独划扣,具体时间由学校门诊部另行通知。
各位学生按本人应缴学费、住宿费、校园卡代垫费和医保费合计金额+1一并存入。
2、申请缓缴只限于学费,住宿费、校园卡代垫费等费用不属于缓缴之列。
3、申请缓缴学费的同学,在开学报到后须将要缴交的住宿费、校园卡代垫费等费用合计+1元,存入学校为其开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内,缴交方式开学后会另行通知。
申请退宿的同学必须在开学报到后两周内办理完毕。申请退宿的同学需在学生处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开学后如果退宿办理方式有变动,请以后勤处的通知为准)
学宿费财政票据由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票据并通过手机和校内邮箱发给学生本人,学生也可登录智慧广外-校园支付-交费情况自行下载电子发票,请学生注意查收和保管好自己的收费票据。
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及时办理助学贷款或缓交学费手续的,以及未在缓交期限内缴清欠费的同学将按广外校[2017]4号文件规定处理。
3、毕业年级的学生,学位授予问题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2、根据粤人社发[2011]180号文件规定:将在我省就读的大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3元。
门诊部联系电话:020-86253914 门诊部联系人:李老师
关于学生助学贷款、缓缴学费等相关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点:南校区校办公楼116室、北校区学生服务大厅
财务处联系电话:020-36207034 财务处联系人:钟老师
财务处联系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行政办公楼北楼312室
银行联系电话:020-86319265;020-36209612 银行联系人:顾小姐、伍先生
2021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有关学生集体户口问题的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