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理科前1000名(含,下同)、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文科前5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3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享受学费减免)。
2.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理科前10000名、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文科前30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25万元,且免四年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享受学费减免)。
3.凡高考英语成绩或者数学成绩(150分制)高于125分(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英语与数学可兼得)。
4.福建省内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历史科目组考生:
(1)凡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超过福建省本科批录取低控制线100分及以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并且在常规志愿录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20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超过福建省本科批录取低控制线80分及以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并且在常规志愿录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12万元。
(3)凡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超过福建省本科批录取低控制线50分及以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并且在常规志愿录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8万元。
2021级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