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7日前交至明德区黎灿楼103助学部
(二)材料要求:
1.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分档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纸质版、电子版);
2.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3.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导入版(电子版);
4.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序(纸质版,一式一份);
5.原建档立卡学生未受助情况说明;
6.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诚信感恩教育情况报告,内容需列表反映所有班级班会情况,并加盖学院公章。
20212022年韶关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报送材料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