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评及公示(11月16日一11月19日)
各班级(专业)初步提出本班级(专业)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逐一审核,拟定本学院受助学生名单,面向全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事务部。
(二)审查复核及公示(11月22日一11月26日)
学生事务部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查复核,并将审查复核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答案来源于:2021-2022年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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