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阶段:老生返校
第一批:9月5日--6日本科年级学生(含2020级专升本学生)
第二批:9月12日专科年级学生
第三批:9月22日2020级本科新生
第四批:9月24日2020级专科新生
二、暂不返校学生
在学校正式确定并通知开学时间前,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学校正式通知开学时间后,属以下几种情况的学生暂不安排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等待辅导员通知。
1.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
2.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
3.返校前十五日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
4.现居住在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的。
三、返校流程
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不再依托“我在校园”系统进行审批。所有健康码为绿色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同学均可按时返校。具体返校流程如下图所示:
特别提示:若私自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学生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学生,由辅导员从东区南门口引导至留观区隔离观察。隔离、留观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1.做好自我监测,实施一生一策。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出发前及时上传“返校承诺书”、“学生返校行程信息登记”至“我在校园”系统。
2.合理安排时间,尽量缩短行程。返校时间严格按照学校安排批次时间进行规划,不得提前也不得推后,确因实际困难无法准时到校的须提前与辅导员联系。
3.优化出行方式,减少旅途接触。提前了解返校交通状况,优化出行方式,大限度减少返校行程中与他人的接触。旅程200公里内的学生,建议由家长驾车送往学校,或以包车、租车的形式返校。
4.备足防疫用品,确保防护需要。除携带必需的生活用品外,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便携速干消毒用品、温度计等防疫必需品,以保障返校途中和返校后个人防护需要。
5.携带相关证件,自觉配合管理。广大同学要随身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等必要证件,旅途中要自觉配合沿途各场所扫码、测温等防疫管理,不给防疫工作添麻烦。
1.提高防疫意识,做好旅途防护。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加强锻炼、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2.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返校途中,广大同学应尽量避免使用公用餐具或去人员密集场所用餐,要养成随身携带餐具,注意均衡营养、注意饮食卫生。
3.注意旅途安全,拒乘非法黑车。为保护广大同学自身权益,请大家不要乘坐无合法运营手续的车辆。
4.减少人员交流,做好全程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5.做好行程记录,以备后期查询。大家要详细记录自己的全部行程,包括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的时间、路线、交通工具的牌号等具体信息,并保留好相关票据。
6.冷静面对、理性处理突发问题。返校途中若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要积极配合所处场所防疫工作。若途中因感染进行治疗或被隔离时,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和辅导员,并报告详细情况。
1.为避免拥堵,造成疫情防控压力,驾车或乘出租车返校的,车辆到达街道后请按下图所示路线及时驶离太乙宫街道,不在学校周边停留;学校谢绝家长及车辆入校。
2.进校时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主动扫码,并配合体温测量。
5.到校后,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到,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规定,自觉配合学校管理。
6.严禁在校内外聚餐聚会,对聚餐聚会的学生学校将予以纪律处分。
1.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实施全封闭管理。恢复每周五天学习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周日双休,双休及节假日校内外执行封闭。
2.继续实施外出审批制度。学生若因病、因事需要外出,严格按照《西安翻译学院疫情期间学生请销假管理的规定(暂行)》进行审批;
3.继续实施“一日三检”制度,严格执行《西安翻译学院晨午晚检暨健康打卡制度》。
4.实施一周两次大扫除制度。每周二、五由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公寓组织学生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
5.禁止室内聚集性活动开展。每日集体早读、晚自习继续暂停,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室内聚集性活动,禁止组织大型学生活动。
6.继续全天候公寓。为减少人员聚集,扩大学生学习、生活、活动场所,学生公寓全天候。学生进入公寓后禁止互窜宿舍,禁止外人进入。
1.广大同学应严格按照西安市、长安区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日常防控,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
2.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辅导员。辅导员应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并按指示做好后续工作。
3.如学生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二级学院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要自觉遵守隔离制度,不得私自离开隔离区,隔离期间不得会客。
5.病愈返校学生要严格遵守《患传染性疾病学生康复返校证明查验制度》,必须出具规定的证明文件,并持一周之内呈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返校。
6.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学生及中高风险区学生私自返校的,学校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为保障广大学生健康安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按照《西安翻译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生晨检及健康打卡工作以班级为单位,于每日7:40开始进行,各班必须在8:00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学生晨午晚检工作通过我在校园平台落实,学生在校期间实施一日早、中、晚三检制度;学生寒暑假期间实施晨检健康打卡制度。
第三条辅导员负责组织所带班级学生晨、午、晚检及每日健康打卡;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晨、午、晚检及学生健康打卡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每日晨、午、晚检和健康打卡资料保存在我在校园系统,按照学生管理权限进行查询。辅导员要每周进行下载整理,并以班级为单位形成学生健康情况档案。
第六条学生晨、午、晚检和健康打卡工作依托“我在校园”平台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每日必须通过“我在校园”平台于当日7:30至8:00期间向班级考勤员报告自己的健康情况;
2.辅导员必须于每日8:00至8:30详细了解负责班级学生健康情况,对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学生及时向本学院进行报告并实施追踪管理;
3.二级学院必须于每日上午10:00、下午16:00、晚上20:30前,对本学院学生的晨、午、晚检和健康打卡工作进行核查,经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核查无误后提交学工部;
4.学工部于每日下午17:00前汇总全校学生晨、午、晚检及健康打卡情况,经学工系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上报学校。
第七条为提升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学生每日晨、午、晚检和疫情报告工作,辅导员及各二级学院可同步进行。
第八条在学生每日晨、午、晚检和健康打卡工作中,若发现学生有健康异常情况,按照《西安翻译学院疫情报告制度》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九条每日晨、午、晚检和健康打卡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在于掌握健康异常学生信息,所以打卡率务必要保持100%完成。
第十条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在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自行停止。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校期间患各类传染性疾病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隔离或诊断为疑似病患的所有学生。
第二条学生患有传染性病症者,一经确诊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即刻按照要求进行隔离治疗,不得滞留学校。
第三条患传染性疾病学生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隔离或诊断为疑似病患的所有学生的请假手续办理,由辅导员代为办理,不需要提前提供诊断证明。
第四条患病或被隔离学生在病情稳定后,辅导员应通过家长或其他相关联系人获得学生诊断情况,并及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或传真件交校卫生所备案留档。
第五条患传染性疾病学生康复后,必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康复证明到校卫生所进行复核,经卫生所复核无异议后到辅导员处报到。
第六条被隔离学生隔离期满后,应持防疫部门或实施隔离单位证明到辅导员处报到。
第七条对于隔离期未结束或传染性疾病未彻底康复擅自返校者,因其行为引起的不良后果除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外,学校保留对其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权利。
第八条伪造康复证明或隔离期满证明者,除按照校规校纪进行处理外,学校将强制其离校治疗或进行隔离。
第九条康复证明和隔离期满证明由辅导员负责存档,以备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其它传染性疾病康复后返校学生的管理亦可适用。
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严把疫情“外防输入”关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疫情期间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学校封闭管理,严控个人每日行动轨迹,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请假,尤其是要自觉严控外出行为。
第三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续假未准者,均按旷课予以处理。具体处理规定详见《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不得事后补假,突发、紧急情况除外。突发、紧急情况下,学生请假手续可由辅导员代为办理。
第五条辅导员是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审批,对学生请假申请给出明确处理意见,为逐级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第六条所有学生请假必须由辅导进行初审,判断学生请假事由是否属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出假条,再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1.因公请假:申请者必须持活动组织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计划,到辅导员处填写请假条后,按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因事请假:申请者需联系家长,由家长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与辅导员确认无误后,辅导员按批假程序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因病请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静养休息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病假证明;因病需要转诊或回家疗养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休养治疗证明”。
1.学生应提前向辅导员当面请假,辅导员同意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假条。
2.经审批签字后请假手续生效,请假学生要及时将请假条“考勤员持联”交班长处进行存档,以便每日考勤。
3.需要外出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二级学院办理“出门证”。
4.请假期满后,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进行销假,销假学生以院为单位报备学生处。
5.请假期满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向辅导员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应及时补办续假、销假手续。
2.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学生病事假,经辅导员初审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批准。
4.一周以上,两周之内(含14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由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学生处备案。
5.两周以上,一个月之内(不超过31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二级学院院长拟提出审批意见,由学生处审核后提交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6.超过一个月的病事假,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休学”的规定办理休学。
1.因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同学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应持委托双方身份证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请假申请,到委托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处按本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考试期间一般不予请假,对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申请者应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向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备案,按照教务安排参加补考。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学生和留学生的请销假管理规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仅适用疫情防控期间,若疫情结束,学生请销假的规定仍按《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具体规定执行。
西安翻译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管理制度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切实落实中省以及教育系统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西安翻译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辅导员要建立班级因病缺勤学生档案,对因病缺勤学生离校治疗期间进行追踪管理。
第二条辅导员要全面掌握和了解学生的患病原因和相关病症,以及所采取的治疗方案,并详细登记。
第三条辅导员对因病缺勤学生要予以关心关爱,要经常与学生进行联系联络。
第四条二级学院要强化因病缺勤学生管理,每月要对本学院因病缺勤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形成本学院因病缺勤学生信息库。
第五条对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管理,按照病发日期、治疗机构、每日病症、每日康复情况、返校时间项目逐一进行登记,全程追踪学生病情和康复情况。
第七条对治疗期间要求返校复课的学生及家长,辅导员要做好说服劝阻工作,患传染性疾病及心理疾病学生复学复课必须持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诊断证明。
第八条因病缺勤学生的管理与在校学生一致,若有重大教育教学活动辅导员要第一时间通知。
第九条因病缺勤学生康复治疗追踪管理材料,由辅导员自行保管;患传染性疾病学生康复治疗追踪管理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保存,以备防疫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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