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材料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请在此页用铅笔于右上角标注本人学号和学院)(正反面复印);
3、学生证复印件(无学生证的新生可使用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并粘贴一张一寸照片);
4、户口簿复印件:①户口薄地址联:无地址联的,需另附所属地公安机构开具的户籍证明(此项公安机构证明必须原件);②户主联; ③父母及学生户口联,父母存在离异、已故情况只需提供一方户口联;④学生户口已迁出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可至保卫处办理);
5、农行卡复印件(卡号清晰可见,正反面复印,卡号写在下方)。
(二)后期材料(开学后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领取、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答案来源于:2020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新生资助手册
2020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书面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