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2020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800元/年。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在岗职工、农民工等住宿费根据线下教学安排另行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