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资助政策
1.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的每生每年8000元,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享受省政府奖学金的每生每年6000元,享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符合学院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2.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
3.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学院设立优秀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特困生学费给予专项补助。
4.我院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另外,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给予助学金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
5.学院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6.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2020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