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评定:
(1)注重形成性评价,全面考评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知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等。
(2)终结性评价分考试与考查两种,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按5级分制记分。
2、毕业考试:实习结束后,进行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精神病学)、临床技能考核(床边考核)、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英语考试。毕业应取得学分:必修课:246学分,选修课32.5学分。
3、学位授予:学生完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278.5学分,准予毕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治医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者,由学院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2020年长治医学院精神医学专业本科人才成绩评定与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