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和招就处共同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教务处、招就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55-3151185,0355-3151481
邮箱:jwc@***.cn
网址:http:www.***
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邮编:046000
附件:
附件【附件1.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知情同意书.doc】
答案来源于:2020年长治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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