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2)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山东省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山东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时按山东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长治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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