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六、入学及其他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在开学后三日内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支撑材料,经学校允许后按规定时间补办入学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七、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
(二)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将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贯穿招生考试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考试过程、招生录取、入学资格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学校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八、附则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工作处共同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二)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教务处:0632-3060236;
招生就业工作处:0632-3768721;
监督举报电话:0632-3786713;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枣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介
2020年枣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