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以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在学院招委会的监督下,成立由招生处、教务处和学生处组成的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日程。
(三)成立监察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高职分类招考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四)2020年我校高职分类招考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五)录取规则:
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专科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类和中职类。面向高中类考生招生录取规则:
1.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不单独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2.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使用其学考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使用其2020年1月学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第一次学考因缺考等无考试成绩的普高考生,认可后一次的考试成绩;对于违纪作弊的,成绩为零分。对于2016级及之前休学或留级的,选取会考成绩和学考成绩中较高的分数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因听力残疾等原因学考免考外语听力的,其外语科目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对于学籍从外省转入、未参加我省相关科目学考的,认可其在外省的学考原始分成绩(如卷面分值不一致,应折算成与我省学考成绩相同分值);从2021年起,录取时依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4.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5.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6.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2020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创业基金:填报志愿并实际录取到就读的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学生可优先纳入创业班培养,培养考核通过*高可获15万元创业基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