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元制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二元制招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三)凡在“二元制招考”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2020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独招生联系方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