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MOV或MP4格式。录制环境相对安静,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严禁使用高于1080pHD,30fps的格式录制视频,如4K或高效模式。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如麦克风、扬声器),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2)一个视频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一次性连续录制完成,录像画面中不允出现与考试无关的人员。
(3)所有录像曲目必须按照招生简章的曲目顺序录制,不得自行颠倒顺序。
(4)除声乐与歌剧演唱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演奏、演唱不得使用伴奏。
(5)录制好的视频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年级。
(6)录制时的距离、角度及横竖屏选择可参照招生简章附件《2020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7)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8)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评判。
2020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考试复试总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