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我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理工类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免试生录取
(1)应届专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2020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意见》黔教函(2020)86号文件要求执行,
(2)退役军人按《中共贵州省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文件中专科生免试转入本科学习有关要求执行。
4.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
《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5.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答案来源于:2020年遵义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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