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2.复试录取工作应服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接受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3.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察组,负责对我校各学院复试录取(尤其是调剂复试阶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网络远程复试期间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网络巡视。
4.各学院成立以硕士指导教师为主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各学院可分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5.各学院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要求,制定本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网络复试流程及要求等,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6.各学院严格遴选复试工作人员,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凡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7.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须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8.依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9.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020年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