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过程中提交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现场确认时,如考生未按要求携带规定的证件和材料或网报信息与提交的证件、证书等不相符的,本报考点不予现场确认,已交的报考费不退,责任自负。考生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已交报名费不退。
2.考生与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若因人事问题使我校无法正常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3.非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按照我校发布的《关于组织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告知书的通知》(http://gs.***.cn/info/1050/6798.htm)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手续。在中央财经大学考点确认的考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告知书,在京外报考点确认的考生,务必将告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相应学院,否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学校将根据两校区(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考场容量及现场确认后的考生人数统筹安排考生具体考试地点,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可确定本人考试地点,此前无需咨询。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须保留多份准考证复印件。
5.我校所有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n)、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10-6228834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研招办 邮编:100081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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