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职业中专面向高考的对口升学班在第二批次录取,安排在县一中和县实验中学录取之后、普通高中录取之前。先按文化考试等第成绩排序,相同等第成绩则依次参照“中考总分数(含体育考试分数)--优惠条件--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总分--数学成绩--理综成绩--文综--语文成绩--英语成绩--体育成绩”顺序排序,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予以计划内录取。
(2)县职业中专面向高职专科的单招班和面向就业的技能班在第四批次录取,安排在普通高中录取完成之后。先按中考总分数(含体育考试分数)排序,相同中考总分数则依次参照“优惠条件--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总分--数学成绩--理综成绩--文综--语文成绩-一英语成绩--体育成绩”顺序排序,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予以计划内录取。
(3)其他中职学校在第五批次录取,安排在县职业中专单招班和技能班录取之后。先按中考总分数(含体育考试分数)排序,相同中考总分数则依次参照“优惠条件--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总分--数学成绩--理综成绩--文综--语文成绩--英语成绩--体育成绩”顺序排序,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予以计划内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长沙县中职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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