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1.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无单科低分限制。
2.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成绩。
3.生源所在省份未公布明确录取规则的,我校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2020年长沙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