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分开划线,招生计划按两类考生报名人数所占报名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遇到生源不足的情况,两类招生计划可以互调。根据学业水平考试(11门课程)或文化综合考试(语、数、外三门)平均成绩+职业技能适应用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职业技能适应用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2)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适应用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上旬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网站以及我校单独招生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于4月下旬报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0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分类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