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学校专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纪监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2、各院(系)成立3人及以上单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由一名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小组成员应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为5人及以上单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保持一致。
4、各院(系)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各院(系)网站主页上予以公布。
2020年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