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英语成绩40分、专业成绩40分。各学院可在学校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之上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学科专业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自主划定本院英语和专业课复试分数线。
2、录取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各学院规定的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其他录取条件。
3、录取原则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先录取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3)在满足学院考核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报考当年尚未招收博士生(含直博、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导师的1名全考生。
4、录取办法
(1)各学院在学校的录取原则和录取基本条件下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
(3)导师招生数按照当年相关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数分配方案执行。优先录取导师招生计划内报考本专业导师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
(4)因受学院规定的导师招生名额限制,同一专业导师之间的合格生源可以相互调剂,调剂由考生本人申请,经招生学院批准后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调剂须得到报考导师、拟转入导师同意。不愿意调整或不能调整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5)导师招收博士生须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博士生资助基金。缴纳资助基金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后,方可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未缴纳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
5、录取类别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对应定向生和非定向生这两类学生。
(1)定向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于7月1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9月下旬到研招办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非定向生(全):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7月10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档案室。逾期不转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020年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