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终面试分数。
(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专业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若招生计划未招满,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5)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2020年中山大学哲学系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评分、录取与调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