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成立院系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院系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进行审定。
2、院系按照统招类别、专项类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原则上由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组成)。院系按照导师组成立多个面试考核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
3、院系研究生秘书负责“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
2020年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