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成立学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
2、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原则上由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及学院博士点各方向负责人组成)。学院按照导师组成立多个面试考核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
3、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
2020年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