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单招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二)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三)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没有完成专业学习任务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2022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监督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