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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2020年中山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录取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5 04:46:00 解决时间:2020-06-0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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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政策

(一)入围“综合评价”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广东省高考,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批次高分优先投档线。

(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及招生计划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结论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

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AA对应100分、AAB对应50分计入。

(三)入选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填报综合评价志愿但未入选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0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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