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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大学法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资格与申请

2020年中山大学法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复试资格与申请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0 22:34:00 解决时间:2019-10-09 17:38

满意答案

一、复试资格与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 (二)申请材料 1.所有申请者均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向我院提交参加免试生复试的申请,并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材料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供我院审核。 2.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三)申请时间与方式 所有申请参加免试生复试的考生于10月7日下午17:00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申请参加法学硕士(学术型学位)推免生复试的考生如有意愿报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须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两个专业志愿。 我院将于10月8日15:00前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0月10日12:00前在系统中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拟招收免试生(含直博生)计划数 1.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院系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方向码

学科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

统考人数

免试生

人数

合计

备注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01

法学理论

2

1

3


02

法律史

2

2

4


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

2

5


04

刑法学

3

2

5


05

民商法学

6

6

12


06

诉讼法学

2

2

4

其中1名免试生可拟录取为优培计划硕博连读生,指导老师为谢进杰教授

07

经济法学

2

2

4


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

1

3


09

国际法学

4

3

7


Z1

法学(立法学)

2

1

3


合计

28

22

50


法学院(法律硕士)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1

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

30

30

60


035102

法律(法学)

01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

30

30

60


合计

60

60

120


注:招生计划均含免试生招生计划,免试生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学校将于10月28日前公布各学院考试招生计划。 2.直博生招生计划: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码

学科方向名称

院系计划数

招生导师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

李挚萍教授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 (1)法学硕士和直博生:2019年10月15日(周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并保持通讯工具正常使用。 (2)法律硕士:2019年10月17日(周四)上午09:00。考生须在08:30前到南校园法学院302室报到。 2.复试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法学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10-0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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