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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大学法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

2020年中山大学法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复试录取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3 04:38:00 解决时间:2020-03-02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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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录取工作

(一)资格审查

复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并提交的材料包括:①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商银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④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能看清所在学校名称)。

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办法

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

3.复试方式:

(1)法学硕士按学科方向分组进行面试。

(2)同时报名法学硕士和法律(法学)两个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法学硕士和法律(法学)专业的复试。

(3)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个进行面试。复试分组进行,分组名单于复试当天公布。

(4)面试采取由复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5)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面试分数。

(三)复试录取

1.复试按照学科分类录取。

2.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免试生名单,分学科进行公布。法学硕士将于10月15日(周二)下午17:00在南校园法学院门口公布;法律硕士将于10月17日(周四)下午17:00在南校园法学院门口公布。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12小时内在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考生的待录取资格可能会被撤销。完成录取确认的考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获得免试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签署的《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见附件)。法学硕士拟录取考生须提交由导师签名确认的《中山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推免生接收导师确认表》。

(四)体检

1.获得法学硕士免试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于10月15日(周二)下午17:00后到南校区法学院209办公室领取体检表或直接下载体检表(见附件),并于10月16日(周三)到南校园门诊部体检(校医院要求上午09:30前抽血)。

2.获得法律硕士免试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于10月17日(周四)下午17:00后到南校区法学院209办公室领取体检表或直接下载体检表(见附件),并于10月18日(周五)到南校园门诊部体检(校医院要求上午09:30前抽血)。

3.免试生也可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含一流高校、重点高校的校医院),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自行体检的考生须于10月21日前寄回体检表。免试生也可以提前在符合要求的医院完成体检,复试当天提交复试体检表。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3-02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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