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外访学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导师推荐信;
(3)对申请人较为了解的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外方导师或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须注明到达时间(原则上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到达),明确出访期限;
(5)申请人访学与合作研究国外导师、出访机构简介,简介内容包含国外导师学术水平、出访机构综合或学科研究方面的排名情况;
(6)外语水平证明(托福、雅思、六级均可);
(7)在读期间成绩单;
(8)已获科研成果。
2020年中山大学博士生国外访学与合作研究博士生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