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院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政策、发布相关信息、对院系的复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保管考生复试材料及复试录像光盘等。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院系负责制,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本院系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
(三)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并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具体负责考生的复试工作。
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