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2.当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遵循江苏招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为选测2B,必测5合格;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4.在浙江、山东、海南,按照相应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工作文件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5.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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