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及专项资格申报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
(一)申报“军人优抚”、“公安优抚”、“三侨一台照顾”和“高中贫困毕业生专项”的考生:须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初审,重庆警备区、市公安局、市侨办、市台办和相关市级审核部门于2020年3月9日前将签署意见后的考生申报表交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录入。共青团5A级青年志愿者相关认定以团市委有关文件为准。
(二)申报少数民族照顾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根据户口页录入。若在2004年后进行过民族变更,考生须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民宗委审核,并及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交报名区县招考机构。
(三)申报国家专项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在2020年3月9日前完成审核并录入;申报高校专项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整理数据后下发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合格后导入;地方专项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区县招考机构已核实的城乡属性导入。
(四)申报中职免试资格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将申报表交由区县招考机构录入,并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市教育考试院。
答案来源于: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考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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