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折算后)×70%(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30%(复试权重)。
(二)拟录取原则
1.按复试批次先后拟录取。
2.第一志愿优先拟录取。
3.以“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规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20年重庆师范大学职教师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