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答案来源于:2020年重庆科技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0年重庆科技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