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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科技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因校园内车位有限,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2020年重庆科技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公告因校园内车位有限,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02:26:00 解决时间:2020-10-15 16:21

满意答案

(三)因校园内车位有限,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地点

示意图

2.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相关条款节选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5.诚信考试,谨防骗局。

重庆科技学院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1

重庆科技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地点示意图


2020年重庆科技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公告

附件2

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相关条款节选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八条 【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附件3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二)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三)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四)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五)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或者视频录像资料损毁、视频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

(六)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差错的; 

(七)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八)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的;

(九)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十)其他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不具备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二)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四)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五)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六)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七)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八)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九)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十)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第十五条 因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点或者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有1/5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考点当年及下一年度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高等教育考区内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业考试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由高等教育管理机构给予该考区警告或者停考该考区相应专业1至3年的处理。

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考区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教育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下同)丢失、损毁、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的

(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六)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七)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八)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

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2名以上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第十九条 教育考试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第二十条 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经考点主考签字认定后,报送上级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中,出现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出现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处理,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也可以要求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报送材料及证据,直接进行处理;出现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对考生及其他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有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考生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由组织考试的机构认定,由相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考试的机构做出处理决定。

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认定并做出处理决定。

参加其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理由承办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考试机构参照前款规定具体确定。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考点、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情况或者需要对教育考试机构实施监督的情况下,应当直接介入调查和处理。

发生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所列案件,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或者直接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场、考点及评卷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考点主考、评卷点负责人应当暂停其工作,并报相应的教育考试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场所违反有关规定的考生,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

在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场所违反有关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提出处理的教育考试机构通报。

第二十五条 教育考试机构在对考试违规的个人或者单位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被处理人或者单位做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被处理人或者单位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认定存在异议的,应当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给予考生停考处理的,经考生申请,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举行听证,对作弊的事实、情节等进行审查、核实。

第二十六条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载明被处理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处理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的内容、救济途径以及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名称和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理人。

第二十七条 考生或者考试工作人员对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其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授权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的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处理决定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适用的依据等进行审查,并在受理后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核决定:

(一)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处理决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决定撤销或者变更:

1.违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理程序的。

做出决定的教育考试机构对因错误的处理决定给考生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救。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者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本地区违反规定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处理情况,并向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场是指实施考试的封闭空间;所称考点是指设置若干考场独立进行考务活动的特定场所;所称考区是指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设置,由若干考点组成,进行国家教育考试实施工作的特定地区。

第三十三条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教育部颁布的各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4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5

诚信考试,谨防骗局

骗局一:出售作弊器材

声称有带屏幕的橡皮、无线耳机等器材可以通过安检,诱骗考生上钩。

提醒:进入考场安检严格,一旦被发现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骗局二:枪手代考

承诺可以通过办理假准考证,由“枪手”代替考生参加行考试,待考生交钱后逃之夭夭。

提醒: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骗局三:谎称有“内部资料”

一些小的辅导机构声称由名校老师甚至出题老师来授课,课上内容为“内部资料”,从而收取高额的辅导费用,其实考生去了之后并没有相应的收获。

提醒:选择辅导班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辅导机构是否正规,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展示相应的资格证书,明确机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骗局四:交钱保证录取

声称认识招办老师,只要交钱就可以从中运作“破格录取”,或以“不交钱就不录取”威逼利诱考生,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提醒:高校研招录取工作都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切勿轻信骗子的谎言,损失钱财。

后,再提醒广大考生,切勿抱有使用作弊等手段通过考试的心态。顺利通过考试的唯一途径就是凭实力,请所有考生积极备考,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章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四章附则

答案来源于:2020年重庆科技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公告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0-1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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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class="headline-1"><span class="headline-content">汽车美容专业常识</span></h2><h3 style="font-weight: normal;" class="headline-2"><span class="headline-content">(一)不能用洗衣粉、洗洁精洗车</span></h3>  因其含碱性成份,长期使用可使车漆失去光泽、哑色、干裂、生锈。应使用专用的水晶洁亮液或洗车液。<h3 class="headline-2"><span class="headline-content">(二)汽车沾上污垢后要及时处理</span></h3>  车子使用过程中受阳光辐射、酸雨侵蚀、时间一长易结合上各种腐蚀性污垢,如水泥、油脂、粘液、沥青、树液、昆虫等形成顽固污渍,继而易使漆面暗淡无光、漆质氧化,缩短汽车车漆寿命。<h3 class="headline-2"><span class="headline-content">(三)汽车内部要清洁保养</span></h3>  车厢部分平时受外界油尘、泥沙、吸烟、乘客汗渍及空调循环等不良因素的影响,致使车厢内空气受染,进而细菌滋生,甚至产生难闻杂味,使丝绒发霉、真皮老化。既影响车主身心健康又不利于驾驶心境。因此,每三个月应做一次全套室内专业护理,洗车时应常吸尘。<h3 class="headline-2"><span class="headline-content">(四)名车、新车应慎重选用车蜡</span></h3>  普通的油性、固体车蜡因没有附着力、易沾污(雨后留水印等)及擦伤车漆、光亮不持久等缺点已被逐渐淘汰。而名贵轿车选蜡时更应慎重,新的车蜡都是水性粉质,擦后光亮爽洁、不易粘尘、耐久性长。(如美国超级彩色水晶蜡膜、美国MOC香油蜡、英国多宝幻彩颜色修补蜡)<h3 class="headline-2"><span class="headline-content">(五)名车精打抛光水晶蜡步骤</span></h3>  蜡的概念已由一般的单纯打蜡上光发展到今天的保护性上光,已成为当代汽车美容护理 之必须。打蜡前应注意两方面问题:<b>一是选蜡,二是操作</b>。 选蜡应根据车漆保护的需要进行,尽量根据车蜡的不同功效结合车漆特点精心选择,这样效果会更加明显。打蜡的操作一般在车体洗净后进行,现在的车蜡多为液体 蜡,使用前,将产品摇晃均匀,用少许倒入湿布或海绵上小面积在车漆表面擦拭,稍干后,再用软洁布反复擦干即可;另外还有一些是固体蜡,操作方式大体相同, 越高级的蜡开蜡时越省时、省力。打蜡操作时应在阴凉处为妥。另外,一辆车在做了研磨抛光后,必须要涂保护性上光蜡,这样能使车漆光泽倍增。并有长时间的保 护作用。   首先要去除污渍,这很重要,否则打好的蜡也没光泽;其次精打水晶蜡;再次机器抛光:使车蜡均匀 消除阴阳色,使车蜡与漆面产生电键化合作用,结合成坚固不可渗透的更滑、更强、更持久的超强保护层;最后抹车麂皮特殊处理:不留擦痕、光亮爽洁。每月应定 期精打抛光上蜡一至二次,最好少用或不用油性固体蜡,不用毛巾擦蜡,不在阳光下或车体高温时打蜡。... ...
 汽修企业会划分工种为汽车电路,汽车钣金,汽车喷漆,汽车空调,汽车机械,主流项目是汽车机电,汽车钣喷,汽车美容这三大类,相关学校也会这样设置三大类专业。... ...
1、汽车制造业:潜在就业市场广阔<br>汽车制造业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主要行业,其主要是指汽车的整车制造和汽车的零部件生产。<br>热门岗位:汽车工艺与焊接技术人员、汽车车身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设计、汽车装配技术等。<br>对口专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整形技术等专业。<br>就 业前景分析: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结构的变化以及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看,我国即将进入一个对汽车需求快速增长的时期,可以说我国现在是 世界上最大的潜在汽车市场,而且,这种潜在的市场正在逐步发展成现实的市场。汽车工业已被明确为我国需要大力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已经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 力扶持。在世界范围来看,汽车产业是一个典型的寡头垄断产业,目前,我国的汽车企业和一些跨国汽车公司比较,还是比较弱小,加入WTO以后我国汽车企业将 会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同时也面临很好的发展机会。<br><br>2、汽车服务业:蕴藏就业空间巨大.按照国际惯例,汽车服务业可分为:汽车金融、售后维修服务、汽车配件与养护、汽车保险、汽车文化等领域。目前,这些领域在国内的发展参差不齐,人才需求状况也大不相同,针对汽车服务行业蕴藏的极大就业空间,具体情况如下:<br><br>对口汽车金融行业主要业务包括汽车资本经营、汽车租赁、消费信贷等。 <br>汽 车金融服务在国外已发展比较成熟,成为厂家撬动市场的一个重要杠杆。目前国内金融界对汽车融资信贷普遍看好,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银行利率调高等原因,大 发展还有待时日。汽车金融公司对于国内来说,还属于新生事物,目前仅有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等少数几家正式获准营 业。<br>热门岗位:销售代表、清收主管、风险评估人员等。<br>对口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br>就业前景分析:根据国外发展经验,类似于目前中国内地由汽车企业直接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并不多,主要还是由银行以及信托机构负责汽车金融服务。汽车金融人才属于有“特长”的金融从业者。 <br>从 岗位看,销售代表应是汽车金融公司的主力军,需要数量最多,主要负责沟通联系客户、经销商和银行,需要具备的能力是有关汽车销售的经验;清收主管的需求量 也比较大,作为为公司负责追讨债务的人员,清收主管需要有银行工作经验,懂得信贷和担保流程;与国外比较,目前国内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尚未健全,因此在国内 汽车金融公司中,风险评估人员是最为关键的人才。 <br><br>对口汽车维修保养方向<br>目前国内汽车维修保养还没有形成严格的行业标准和服务体系。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各类从事汽车维修保养、装潢美容的公司开始增多,但大多数规模较小。因此谁能抓住汽车维修保养商机,谁就能挖到中国汽车时代的大金矿。 <br>热门岗位:汽车维修技师、汽车维修服务经理、汽车高级机修电工、汽车美容装潢工等。<br>对口专业:汽车运用技术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br>就 业前景分析:目前该领域中最为热门且市场需求量较大的要数汽车维修人员和装潢美容人员。汽车维修人员可谓是目前汽车服务业最为紧俏的技术人才,市场缺口 大,企业相互“挖角”的情况频频出现,特别是能对一些高档轿车的各种疑难杂症有很强的诊断和解决能力的高级维修人员,更受企业欢迎。汽车维修人员属于典型 “灰领”,既要有汽车专业知识,熟悉机电一体原理,还要接受过专门的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并持有汽车维修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车、钳、焊等 基础金工功底扎实。<br><br>对口汽车售后服务方向 <br>售后服务是目前汽车服务行业中发展较快的领域。在汽车销售商的利润来源中,售后服务占 50%,国际上成熟的汽车公司,销售服务网点员工往往达到从事制造员工的2倍多。目前,售后服务发展的主流是4S形式,即整车销售、售后服务、零件供应、 信息反馈四位一体。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售后服务将从单纯的售后维修转向定期的维修保养,注重对用户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 <br>热门岗位:汽车销售人员、客户代表、4S品牌店销售经理等。<br>对口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汽车运用技术专业<br>就 业前景分析:目前,全国汽车售后服务网点数目还不多,尚处于发展时期,因此该类岗位大有发展空间。汽车销售人员、客户代表是目前相关企业招聘量较大的职 位。在招募从业人员时,往往要求应聘者持有驾照,有市场营销专业背景,有汽车销售工作经验,具备市场敏感性,能够随时把握市场动态。<br><br>对口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br>国 内的汽车保险多是售车时一并办理,存在着险种少、透明度低、操作欠规范、理赔过于繁琐等诸多问题。随着《交法》第七十六条实施细则的颁布,明确了“强制 险”定义,这一领域随之也有了更大的改善余地和发展空间。据悉,目前汽车保险已经占到世界非寿险的60%,国内汽车保险营业额也在财产保险中位居第一。可 以预见未来发展空间还将扩大。 <br>热门岗位:汽车保险估价与事故理赔、专业汽车保险代理人等。<br>对口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br>就 业前景分析:汽车保险业需要大量保险、精算、汽车、法律、营销等多方面高素质人才。目前比较热门的有汽车保险估价与事故理赔人才,缺口上万,属于紧缺人 才。企业在招聘此类人员时,通常要求汽车相关专业,熟悉汽车构造,了解汽车保险索赔流程,能对事故车进行勘查估价,有驾照,电脑熟练;有汽车工作经验、保 险工作经验优先。另外,专业汽车保险代理人的需求量也比较大,有丰富经验、业绩出色者目前炙手可热。<br><br>对口汽车文化方向<br>汽车文化产业在国内还属于新兴产业,其包含内容比较广,汽车模型、汽车体育、汽车报刊、汽车影视、汽车俱乐部等诸多文化与汽车交延领域都属于此行列。汽车文化行业在国内方兴未艾,未来发展前景广阔。<br>对口专业: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 热门岗位:汽车模型设计、汽车赛事策划组织人员等。 <br>就业前景分析: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目光投向汽车文化产业,相关的人才需求也将随之而来。目前,在仿真汽车模型、汽车收藏品、汽车纪念品、汽车书刊、汽车礼品、汽车用品等汽车文化产品的开发和销售领域,汽车文化展览、赛事等汽车文化活动领域的专业人才需求已经显现。 ... ...
<h2 class="headline-1"><span class="headline-content">哪些汽车装饰品需常更新</span></h2>  <div style="float: right; visibility: hidden;" class="text_pic"><p class="pic-info">汽车装饰</p></div>买 了新车大都要进行一番装饰,装饰轿车应掌握五点原则,即协调、实用、整洁、安全和舒适。 协调:即饰材和饰物其颜色必须同轿车的外表颜色、车内顶部与四周 的颜色配合适当。如黑色的轿车配以浅茶色的太阳膜;在深灰色的驾驶室里配以黄色的座套与白色枕套,棕色车毯,在驾驶室前放一瓶外形美观的香水或语音报时钟 等。这样,整个驾驶室就会显得大方、豪华、和谐。   实用:根据车内有限的空间尽可能选用一些小巧、美观、实用的饰物。但要注意最好是能反映司机本人个性的艺术品。   整洁:即要求车内装饰得井井有条,无任何污染或杂物。同时车内所有的饰物必须便于拆装清洗或更换。   安全:车内的饰物不得有碍于司机安全行车或乘坐人员安全乘车。   <div style="float: right; visibility: hidden;" class="text_pic"><p class="pic-info">汽车装饰</p></div>舒适:车内的装饰色彩和质感符合司机的审美观。因为,只有舒适的工作环境,才有可能令司机产生心情舒畅,轻松自在的感觉。   提醒:装饰轿车应掌握一定的步骤。即由表及里、先主后辅。具体步骤是先装饰车窗玻璃,后装饰车里的前部与后部,前排座中央位置,坐垫或背垫及其他饰物。   <b>哪些装饰品需要经常更新   </b> 一辆旧车最需要换新的装饰有:脚垫、座套或皮椅、把套、车内的小挂件等基本饰件。   脚垫:用于保护车地胶,在洗车时容易清理。   座套:原车座椅表面一般是绒面的,不易清洗,在上面罩上新座套,既可随时清洗又给人一种新鲜感。   把套:根据季节,把套有很多种选择,如冬季可以用羊剪绒的防冻手把套。   小挂件:挑选各种小绒毛布娃娃或者布制小动物,还可以挂卡通装饰品。<sup>[1]</sup>... ...
机械加工工艺<br>  车工是用车床加工的一种方法。 <br>  车床主要用于加工各种回转表面,如内、外圆柱面,圆锥面,成形回转表面及端面等,车床 <br>  还能加工螺纹面。若使用孔加工刀具(如钻头、铰刀等),还可加工内圆表面。 <br>  车床在一般机器制造厂的金属切削机床中所占的比重最大,约占机床总台数的30%。车 <br>  床的种类很多,按其结构及用途可分为:卧式车床、立式车床、转塔车床、多刀车床、仿形车床、 <br>  单轴纵切自动车床、多轴棒料自动车床等,另外还有曲轴及A轮轴车床、铲齿车床及其他车床。 <br>  各种车床中,普通车床是用途最广的一种通用机床,它的传动和构造也很典型,所以本章 <br>  主要通过对cA6140型普通车床的剖析,学习分析机床的一般方法。 <br>  几乎所有形式的通用机床,都有其相应的数控机床存在,两类机床的要求有所不同。数控 <br>  车床是目前使用较广泛的数控机床。<br><br>工种<br>  .车工也可解释为车床操作工人。 <br>  车工技能要求 <br>  作为一个车工,必须掌握下面基础知识: <br>  1. 仔细研究和详细了解各种车床的零件,部件,机构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便正确使用车床和排除故障。并熟悉车床各加油孔。 <br>  2. 正确使用车床的附件以及工具,刀具和量具,熟悉它们的构造和保养。 <br>  3. 熟悉图纸和工艺。并能按图纸和工艺的要求加工零件。 <br>  4. 掌握有关车削工件的计算。 <br>  5. 了解常用金属材料性能及热处理知识。 <br>  6. 正确组识自己的工件位置(工件堆放,粗精分开放) <br>  7. 收得如何节约原材料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br>  8. 能查阅有关技术手册。 <br>  工位组织和劳动纪律 <br>   车工的工件位置是指自己所使用的场地,机床,辅助设备工夹具的安装。工件位置上有:车床,刀具,量具,毛坯,成品堆放,还有其它附件。工作位置是安排的 好坏,不但影响生产率的高低,而是对体力消耗也有很大的关系。有时虽然采用了先进工艺和先进工夹具如果 合理安排自己工作位置那么一天中去了上千徒劳无益 步子,浪费时间又使自己感到疲乏。因此我们对合理组织工作位置必须十分重视。免生产忙乱或不安全因素。 <br>  正确工作位置组织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br>  1. 工作时所用的物件应当尽可能靠近和集中在人的周围。但也不能妨碍自由活动。 <br>  2. 常用物件放近一些,不常用物件近一些。 <br>  3. 物件位置必须放的符合手的自然动作。(左手拿放左机,右手拿放右面,) <br>  4. 要求小心使用的物件放得高些,不小心物件放低些。 <br>  5. 图纸,工艺流程卡片放的便于使用。 <br>  6. 毛坯和半成品分开,按次序排到整齐。否则安放可拿取很不方便。 <br>  7. 物件总放:拿取时尽量不必须经常弯身。 <br>  8. 工作位置周围应当整齐清洁。 <br>  一. 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br>  1. 外观处车床设备机构是否完好。(变速手柄,防护设备) <br>  如无异常:用低速开车1-2分钟。看听运转是否正常。在冬天更为重要。如果有故障通知领导和维修申请。 <br>  2. 检查所有加油孔并进行润滑。 <br>  3. 熟悉图纸和工艺并把它们放在方便位置上。不要弄脏,如发现图纸和工艺有问题,就向有关人员报告,自己不能更改。 <br>  4. 检查工具,夹具是否齐全,有无异常。 <br>  5. 检查毛坯加工和余量是否有缺陷。 <br>  二. 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br>  1.必须爱护机床,不许在机床表面敲击物件。床面上不准放工具。应常保持润滑和清洁。但不浪费润滑材料。 <br>  2.节约用电工作时不任意让机床空转。离机床随手关电源。 <br>  3.工作中变速时必须先停车,工作中机床空转,不许离开机床。 <br>  4.工具放在一定位置,不可乱切或掉地踩。 <br>  5.车刀用钝后,及时刃磨,否则增加车床负荷,损坏机床。 <br>  6.爱护量具,不使它受撞击。 <br>  7.精车好第一个零件后,交检验,合格后,继续生产。 <br>  三.工作结束后应到下列几点: <br>  1.把今日加工好的零件交送质检。未完工作转交班下一班同志。交待清楚。 <br>  2.把不需要工具,量具交还保管室。 <br>  3.把用过的物件揩干净,放在原来位置。 <br>  4.清理机床卫生,刷去切屑。擦净加润滑油。 <br>  5.接受下一次任务,预先熟悉图纸和工艺,并准备必要工作量具。 <br>  车工安全技术 <br>  一般必须做到:(进入工作场地) <br>  1. 工作是要穿紧身工作服或紧身衣服。 <br>  2. 车工戴工作帽,女同志头发辫子塞在帽子里。 <br>  3. 工作时,头不能离工作太近。防止切削飞入眼。如屑飞溅必须戴护目镜。 <br>  4. 手和身体不能靠近旋转机件。更不能在这些地方开玩笑。 <br>  5. 工件和车刀 必须夹牢固,否则飞出伤人。 <br>  6. 当工件和卡盘装上取下太重,不要一个人,应找其他人帮忙。 <br>  7. 车床转动时,不要去测量工件。也不能用手模工件表面。 <br>  8. 不可用手硬拉切屑。应用专用钩子清除。 <br>  9. 不要用手习惯去刹动转动卡盘。 <br>  10. 卡盘运转时,工作中不能带手套。 <br>  11. 电嚣有故障,不要私自任意拆缷。免扩大故障。 <br>  12. 车削工件时,不可离开机床,前后走动。 <br>  13. 刃磨车刀时,(关闭电机)做到人离关机。<br><br>报考条件<br>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br>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r>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br>  (3)本职业学徒期满。 <br>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br>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r>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br>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br>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br>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br>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r>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br>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br>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br>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br>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r>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br>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br>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br>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r>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br><br>证书<br>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br><br>等级划分<br>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br><br>鉴定方式<br>  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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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专业是研究道路以及与之相连接的土地规划、几何设计及交通运营,以便使人和物的移动达到安全、便利、有效及经济的目的。它把道路工程中的静态结构 物(道路)、汽车工程和运输工程中的动态物体(车辆)、人体工程中的人(行人、驾驶人员)以及这三个方面相互有关的内容,综合在统一的交通环境中一起进行 研究,所处理的总是不仅与物质因素有关,而且还常常与驾驶人员和行人的心理因素以及环境因素有关。<br>现代交通工程专业在我国的发展是在70年代后期,当时美、日、英、德、加拿大等国的专家先后在我国讲学,介绍了国外交通规划、交通管理、交通控制与交通安全以及国外交通工程的发展方向和管理经验,推动了交通工程专业在我国的发展。<br>一、设立交通工程专业的必要性<br>道 路交通问题是本世纪以来,工业发达国家一直为之困扰的问题,我国城市的经济贸易和社会活动日益繁忙,城市交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迅速增长,传统的道路交通设 施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这些燃眉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得到解决和根治,必将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成严重威胁。<br>然而由于历史和认 识方面的原因,我国大城市中交通控制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设施较少。所以加快城市交通建设势在必行,而城市交通建设是一项决策性很强的工作,如果缺 乏科学的整体交通战略和规划,治理工作往往顾此失彼,前后失调,投入不小,而收益不大。目前,我国的交通工程建设是跟公路建设相比是相对滞后的,而要改变 这种状况,建立完整而协调的现代化交通工程体系,首先必须做的就是培养出该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br>利用交通工程专业中的交通规划、交通工程建设和管 理、交通管理、交通工程设计等知识可有效地疏解交通困扰的问题,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以及土地资源管理提供重要的帮助,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现代 化工具,在未来的许多年内,交通工程专业的发展必将在国民经济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从事该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的数量必然将是剧增的,而新观念,新知 识、新技术的更新也更加不能忽视,这对我们的专业教育提供了机遇和空间,也发出了挑战。目前在我国,开设交通工程专业的高校并不多,全国只有63家,而在 我省也只是在近几年才有4所高校开设了这一专业,而且侧重点也各有不同,我院作为山东省办学时间最长的建筑类院校,始终以立足于山东服务于社会为己任,应 抓住国家大好形势下的市场为新的契机,为城市建设和交通工程建设培养出面向二十一世纪、面向现代化的交通工程专业人才。<br>二、 设立交通工程专业的可行性<br>交 通工程专业作为新兴的专业,主要涉及交通规划、交通控制与管理理论和基本知识、交通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与我院土木工程专业道路与桥梁方向 (原交通土建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等有着密切的联系。我院作为省内资格最老的建筑院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 全,在历史的长河中已经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土木工程学院作为作为建工学院最大的院系,不仅有一批教授、博士、硕士等精干的队伍,而且学院所具有 的系属机房、实验室等教学资源丰富,更重要的是拥有一批毕业于不同院校、专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从事于交通工程专业的教师人员,专业结构合理,而且与山 东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合作开展了交通工程方面的研究、应用等工作。由于交通工程专业与我院诸多学科的基础课、专业课是相辅相成的,土木工程学院将在现有的人 才资源、实验设备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源和设备,合理利用城市规划、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的辅佐,应该说开设交通工 程专业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也已经成熟。<br>三、 设立交通工程专业的紧迫性<br>目前,交通工程专业知识已广泛应用于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交通通讯与控制、交通安全与处理等几乎涉及整个道路交通领域,并且延伸到了其它领域中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辅佐和决策 支持的工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道路建设规模的加大,急需一批具有扎实基本功的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经济高速发达,交通负担却很沉重的 城市里,如何正确进行交通预测和规划、搞好交通管理和控制、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交通工程技术标准体系,最终实现城市交通现代化,是一个值 得全社会关注急待解决的迫切问题。我校以建筑办学特色,多年来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服务于我国城市建设行业的骨干和生力军,而今,在我国大力发展道路工程建设 的大形势下,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交通工程专业人才的良好契机已然来临,我校将以土木工程专业道路与桥梁方向、城市规划、管理工程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依托, 在其它专业的支持下,拓宽教学领域、筹建交通工程专业教学体系,突出建筑类院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山东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为我省现代化建 设输送该领域的专业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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