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在接受调剂申请结束后,按以下顺序和规则选拔调剂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符合我校该专业各项选拔条件,报考专业及初试科目与申请我校调剂专业完全相同的考生为第一顺序;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统考科目符合调剂要求的为第二顺序;其他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为第三顺序。各专业按这三类顺序依次选拔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额满为止。各类顺序中以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遴选。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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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工程技术 |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
船舶工程技术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 三年 | -- |
船舶工程技术 | 威海市交通学校 | 五年 | -- |
船舶工程技术 | 南安财经技术学校 | -- | -- |
船舶工程技术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2020年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监督与投诉电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