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总则

2020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4 15:40:00 解决时间:2020-03-24 18:40

满意答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32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于1956年建校,已有64年的办学历史,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业人才10万余人。

占地面积约1287.8亩,建筑面积约32.4万平方米。

教职员工747人,专任教师595人,有正高职称65人,副高以上职称22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56人,其中博士55人,双师型教师507人。

二级学院10个、专业52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等国家级专业9个,市级骨干专业等市级专业14个,现有高职在校学生14000余人。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zsjyc.***.cn/zsxxw.htm)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jyc.***.cn/zsxxw.htm)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0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工业分析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4.我校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60902N,专业代码630302H;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50875N,专业代码560101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zsjyc.***.cn/zsxxw.ht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二)学校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针对优秀新生设置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一次,特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元/人。

2.综合奖学金:每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3.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051,61879050,61879344,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jyc.***.cn/zsxxw.htm

电子邮件:cqgzyzsb@***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3-24 18:40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生高职分类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7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精神,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确保我市高(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4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校代码:5032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市高职分类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艺术(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生服务
2.招生服务: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招生电话:023-61879051,61879050,61879344,61879000(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jyc..cn/zsxxw.htm电子邮件:cqgzyz(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药品经营与管理
4.药品经营与管理【培养目标】以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为出发点,培养具有较强的药品经营、管理、购销、储存与养护、零售服务、药品物流、药学服务和经营管理验证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就业方向】面向医药生产、经营、外贸、药品物流、药品电子商务及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医药商品的购销、调储、养护、用药指导、物流和管理验证等工作。【主干课程】临床药物治疗学、药理学、药(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工业分析技术
1.工业分析技术【培养目标】以服务“中国智造”和“质量强国”战略为出发点,培养具有现代品质管理意识,掌握现代分析检测技术必需的理论和操作技能,具备环保、医药、轻工、化工、建材等行业的产品分析检验、产品质量控制与管理、新产品研发分析及实验室组织管理能力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就业方向】面向质量检验检测产业,服务商检、医药、环保、石油、建材、化工、轻工、冶金等行(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